这不是同一回事

签证由移民局签发,解决居留;工作许可由就业厅签发,解决工作。只有其中一个是实实在在的问题:无证工作对员工与雇主都违法,而一旦作为基础的居留失效,许可也很难维系。

通常的顺序

常规情形下先办 Non-B 签证 —— 凭雇主文件在境外泰国使领馆申请;随后在泰国递交工作许可申请;拿到许可之后再办一年期居留延期。每一步都依赖上一步产出的材料,所以雇主那套文件要在动手之前先备齐。

雇主需要证明什么

常规情形下,担保公司须按每名外籍员工展示一定的实缴资本,并满足每份许可对应的泰籍员工比例,同时报税与社保记录正常。BOI 促进企业及部分签证类别有放宽。不达标的公司递件,结果不只是「没批」—— 而是赔上把公司先整改好所需的那几个月。

两本日历必须对齐的地方

许可与居留延期各有自己的到期日,而任何一方续期都要求另一方仍然有效。再加上 90 天报到义务和每次出境前必须办的回头签,务实的答案是一本涵盖这四件事的日历 —— 因为丢掉其中一个,通常会连累其余。

中途换雇主

许可与雇主及登记的职务绑定,换雇主就要重新申请;而辞职会牵动基于原工作的居留延期。整个切换必须排好顺序,保证两项许可都不出现空档 —— 这是规划活,不是递件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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