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国家事法
子女认领登记
针对未婚生父:把血缘关系变成法律关系的那一步。没有它,大部分父亲权利并不存在。
适合哪些客户
- 与泰籍母亲育有子女的外籍父亲
- 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泰籍父亲
- 出生证明上有名字、但无法律身份的父亲
- 希望取得监护权、探视权或迁居决定权的父亲
服务范围
服务范围
讲清认领登记能带来什么、不能带来什么
母亲同意时,在区政府办理登记
母亲拒绝同意或无法取得同意时,向法院申请
DNA 证据与亲子关系举证
随后提出的监护权与探视权申请
对子女国籍与继承权的影响
办理流程
承办流程
- 就当前法律身份与现实可期结果进行咨询
- 若能取得同意,先尝试区政府登记
- 若不能,则向家事法院提起认领之诉
- 亲子关系有争议时安排 DNA 鉴定并举证
- 开庭与裁判
- 裁判登记,并接续提出监护权申请
需准备的材料
- 子女出生证明
- 父亲护照,必要时附签证记录
- 母亲的泰国身份证与户籍簿
- 双方关系及已提供抚养的证据
- 已完成的 DNA 鉴定结果(如有)
常见问题
写了名字不等于就是法律上的父亲。在泰国,未婚父亲取得法律亲子身份,通常须经登记认领或法院裁判。
仍可走诉讼途径。判断标准是子女最佳利益,实务中普遍会用到 DNA 证据。
认领确立的是法律亲子身份。监护权与探视权另行审理,但认领通常是前提条件。
取得同意直接登记的相对较快;有争议的诉讼通常需要 LEGITIMATION_COURT_DURATION。